代表建議制定核安全法
來源:法制日報 發布日期:2014-01-09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了解到,核安全法已經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由環資委牽頭起草。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朱志遠等30名代表提出關于優先制定核安全法的議案。代表們在議案中提出,核能是國家能源安全的戰略選擇,眾多國家均已構建核安全法律體系,但我國核能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健全,建議制定核安全法,順應國家核能發展安全至上的理念,完善我國核安全法律體系,依法提高核安全監管工作的獨立性、有效性和權威性。
據介紹,能源問題是我國迫在眉睫的重大問題。核能在可長期穩定提供電力及熱能、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有市場競爭力的經濟成本等方面具有多種優勢,是清潔高效的能源,而核安全立法是確保核能安全性與經濟性平衡的基本保障,應當制定核安全法,對核活動和核設施的安全問題做出全面、專門的規范。
環資委表示,將在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在法律起草和修改過程中認真研究采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抓緊工作,力爭在本屆內完成起草任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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