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電總經理王中堂:“走出去”需重視知識產權保護
來源:新華網 發布日期:2015-09-25

圖為,國家核電技術公司總經理王中堂參與“一帶一路戰略下的能源企業”的對環節
新華能源9月23日電(朱軍平)2015第五屆能源高層對話于9月22日在釣魚臺國賓館舉行。論壇以“傳承絲路精神,共建能源之路”為主題,來自政府、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方面的代表齊聚一堂,共同為我國能源行業發展前景建言獻策。國家核電技術公司總經理王中堂作為嘉賓參與了論壇中“一帶一路戰略下的能源企業”的對話。
王中堂稱,“一帶一路”是黨中央、國務院制定的重大戰略。包括核電在內的投資密集型企業,在走出去和“一帶一路”的建設過程中可以做更多事情,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是重點。在國家走出去的過程中,因為能源企業具有投資密度大、產業鏈長、產業覆蓋面廣的特點。能源企業走出去過程中,對于中國產能和資本走出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能源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核電更是這樣,一個核電廠的投資達到1千多億,從科技研發到設備制造、材料制造、工程管理、工程建設,一個核電廠的建設可以帶動幾萬人的就業。“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有自己的選擇,如何滿足差異化需求也是能源企業要考慮的重要問題。包括核電在內的能源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怎么樣發揮自己的特長,適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建設需求,這是需要我們深入思考的。
對于企業“走出去”如何保障自身權益。王中堂表示:核電作為高技術產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有三大特點,一是投資資本大,二是技術先進性要求高,三是資本回收過程長,也是我們面臨的三個主要風險。在成本回收周期較長的情況下,我們可能采取的辦法,包括國內組成銀團,二是加強與當地企業和金融界的聯系,三是盡量做EPC,而不做所謂的BOO、BOOT。
因為核電企業的技術專享性,對知識產權保護的要求非常高,可能我們會觸犯別人的知識產權,也可能我們的知識產權被對方占有。一方面要加強知識產權的研究,在存在知識產權爭議的方面與合作伙伴進行利益分享。另一方面,在制定走出去戰略的過程中,包括在談判的過程中,一定要把知識產權保護放在合同的重要位置,而且合同上要有明確的界定和保護權限,這就是我們現在采取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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