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能力安全發展核電
來源:中國改革報 發布日期:2017-02-27
從2016年年底到2017年年初,我國能源領域多個綱領性政策文件密集出臺。無論是《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還是《能源技術創新“十三五”規劃》,都傳遞出安全高效發展核能的積極信號,同時也指引著核能技術創新發展的方向。
核電是當前能夠規模化、穩定提供能源并有效實現二氧化碳及污染物減排,替代燃煤電廠的清潔能源,發展核電有利于減排改善環境,實現綠色低碳發展。
中國核能行業協會最新發布的報告顯示,2016年我國共投運7臺核電機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國已投入商業運行的核電機組共35臺,運行裝機容量占全國電力裝機約2.04%,遠遠低于世界11%的平均水平。種種情況表明,“十三五”期間,我國將更加重視核電發展,加大核電發電占比。
然而,日本福島核事故的陰霾至今仍未散去,讓很多人對發展核電心存疑慮。日前,中國工程院院士、秦山二期總工程師葉奇蓁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安全發展核電,我們已經不存在技術難題。我國自主開發的先進的三代核電技術在國內外示范工程建設順利,在運機組運行業績良好,安全水平進一步提升,現有的核電安全措施已經做得相當到位。需要做的是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核電人才的培養,讓核電成為能源結構中重要的一環對于我國未來的能源發展至關重要。
比美國還嚴苛的排放標準
我國自2011年日本福島發生核事故之后,暫停了內陸核電的項目,截至目前,內陸核電項目依然沒有被重啟。葉奇蓁告訴記者,沒有重啟內陸核電并不是擔心安全問題,而是消納問題。
葉奇蓁說:“內陸核電在技術上跟沿海核電是一致的。在核電的安全法規上和環保的法律法規上的要求也是一致的。從技術上講沒有差別,發展內陸核電并不存在技術上的難題。在內陸搞核電主要是考慮到對內陸環境的影響要求更嚴,所以在放射性的廢水、廢氣的排放上提高了標準。到內陸建核電站,我們國家的標準甚至比美國的還高。我國核電引進的美國的AP1000技術,沿海核電美國的排放標準是3000貝可,我們國家要求限定在1000貝可以內,所以我們在美國的技術處理到3000貝可之后仍然需要再加一道反滲透工序,把其處理到低于1000貝可才能通過海水循環稀釋到自然本底后排放。內陸如果建立核電站,一般是使用冷卻塔采取閉式循環進行冷卻。因為稀釋的條件不如沿海,所以就把標準提高,提高到低于100貝可才允許排放,實際排放時也會經過進一步稀釋,達到江河的本底水平。”
“目前中核集團、中廣核集團、桃花江核電廠等共同做了一些關于核電的系列研究工作。現在的水處理技術不斷進步,大體上可以保持在10貝可~30貝可標準排放。就算是在平時不會出現的最高濃度的廢水濃度的情況下,系統處理也可以保證20貝可~30貝可以內,如果再進一步稀釋,可以再稀釋十幾倍的話,輻射量達到天然本底水平,幾乎可以忽略不計。20貝可~30貝可的輻射已經很小了,是可以在核電站中直接復用的。比如用于沖洗地板、沖洗設備等,有點類似城市里中水的使用。”
葉奇蓁認為,隨著內陸地區經濟加快發展,電力供需將會出現較大缺口,并且發展面臨著能源安全和環境污染的雙重壓力,內陸建設核電是必然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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