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關于2017年8月7日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的公示(核與輻射)
來源:環保部 發布日期:2017-08-08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17年8月7日我部擬對三門核電廠1、2號機組,海陽核電廠1、2號機組,田灣核電廠3、4號機組運行階段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11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10-66556858、66553044、66556344
傳真:010-66556837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環境保護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
郵編:100035
一、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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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三門核電廠1、2號機組項目(運行階段) |
浙江省臺州市三門縣健跳鎮 |
三門核電有限公司 |
上海核工程研究設計院 |
浙江三門核電廠位于浙江省臺州市三門縣健跳鎮。廠址西距三門縣約26km,西南距臺州市約50km,西北距寧海縣約30km,北距寧波約27km。
三門核電廠1、2號機組采用AP1000壓水堆技術路線,由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中電投核電有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和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共同出資建設。三門核電有限公司負責運營和管理,國核工程有限公司為工程總承包單位。核電廠1、2號機組總投資約525億元人民幣,其中環保設施投資約14.69億元人民幣,約占總投資額2.8%。乏燃料后處理費在核電機組發電后開始提取;退役基金計入發電成本,退役基金提取總額為固定資產原值的10%,從發電的第一年開始提取。 |
一、運行期間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輻射環境監測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控制氣載放射性流出物和液態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將放射性廢物進行處理后暫存在廠內廢物庫中,在一定時間后運往國家規劃的放射性廢物處置場,禁止進入環境。本工程運行期間,浙江三門核電廠將按照流出物監測大綱和環境輻射監測大綱開展流出物監測和輻射環境監測,監測數據定期上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陸上環境γ輻射水平監測為廠址半徑20km范圍,陸地環境介質放射性監測為廠址半徑10km范圍,海洋環境放射性監測為核電廠周圍10km范圍內的海域。
二、有關部門意見:項目已經國務院核準。 |
建設單位按照《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通知》(環發〔2006〕28號)規定實施了兩次公眾參與活動。第一次采用報紙刊登和網上公式的方式進行調查。第二次采用報紙刊登和網上公示、發放公眾調查問卷、召開公眾意見調查座談會的方式進行。座談會對公眾關心的溫排水對海域影響、極端氣象條件、核燃料運輸和存儲、核事故應急計劃、監測數據公布和公眾宣傳力度等進行一一解答。第二次公眾參與后未收到公眾提出的意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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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東海陽核電廠一期工程(運行階段) |
山東省煙臺市轄海陽市留格莊鎮邵家莊村以南 |
山東核電有限公司 |
上海核工程研究設計院 |
海陽核電廠廠址位于山東省煙臺市轄海陽市留格莊鎮邵家莊村以南,處于三面環海的岬角東端,東北有乳山灣,西南有鳳城港,東部和南部面臨廣闊的黃海。廠址距海陽市留格莊鎮約10.2km(廠址NW方位);距鳳城街道辦事處約12.4km(廠址W方位);距海陽市市區直線距離約21km(廠址WNW方位);距煙臺市直線距離約93km(廠址N 方位)
海陽核電廠一期工程建設兩臺AP1000百萬千瓦級核電機組。
海陽核電廠一期工程環保總投資約為146908萬元,環保投資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約為2.87%。
電站投入商業運行時,將按照《國家核電發展專題規劃(2005-2020)》規定,設立核電站退役專項基金賬戶,并從電廠投運后第一年開始逐年提取,以備海陽核電廠機組的退役所用。 |
一、運行期間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輻射環境監測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控制氣載流出物和液態流出物排放;將放射性固體廢物進行整備后暫存在廠內廢物庫中,在一定時間后運往國家規劃的放射性廢物處置場,禁止進入環境。
本工程運行期間,運營單位將按照流出物監測大綱和環境輻射監測大綱開展流出物監測和常規環境監測,監測數據將定期上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環境γ輻射水平調查范圍的半徑為50km,其余項目調查范圍的半徑一般取10km,滿足國家標準GB6249-2011的規定。
二、有關部門意見:項目已經國務院核準。 |
本階段利用網站和報紙進行了2次信息公告。
在公眾參與期間,山東核電有限公司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收集公眾問題和意見,同時還通過組織召開公眾座談會征求公眾意見,并對公眾問題進行現場解答。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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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田灣核電廠3、4號機組工程項目(運行階段) |
江蘇省連云港市連云區宿城鄉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
廠址位于江蘇省連云港市連云區宿城鄉,廠址東南隔1、2 號機組瀕臨黃海,西距連云港市海州區中心約33km(直線距離,下同);西北距連云區中心約11km;北距連云港碼頭約5.2km;東北距高公島鄉約2km。
田灣核電廠3、4號機組以1、2號核電機組為“參考電站”,核島采用俄羅斯設計制造的VVER-1000/428型壓水反應堆裝置。
田灣核電廠 3、4 號機組工程項目工程計劃總資金約為433.02 億元,田灣核電廠 3、4 號機組工程項目直接和間接用于環境保護的費用約占項目計劃總資金的2.28%。電站投入商業運行第一年開始,將以發電工程固定資產原值為基數提取退役專項基金,以備日后兩臺機組的退役所用。 |
一、運行期間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輻射環境監測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控制氣載放射性流出物和液態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將放射性廢物進行處理后暫存在廠內廢物庫中,在一定時間后運往國家規劃的放射性廢物處置場,禁止進入環境。
本工程運行期間,運營單位將按照流出物監測大綱和常規環境輻射監測大綱開展流出物監測和環境監測,監測數據定期上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環境γ輻射水平監測范圍以核電廠為中心半徑50km,陸地環境放射性監測項目的監測范圍為廠址半徑30km, 海洋環境放射性監測半徑為10km。
二、有關部門意見:項目已經國務院核準。 |
建設單位按照《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通知》(環發〔2006〕28號)規定實施了公眾參與活動。江蘇核電有限公司在公眾參與期間,開展了戶外科普宣傳、核電站參觀考察等形式的活動,通過問卷調查的形式,解答公眾疑問,收集公眾意見和建議。利用連云港政府網站、連云港日報等平臺進行了2次信息公示,設立公眾接待熱線回答公眾的問題,信息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反饋的意見和建議。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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