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放射性物質外泄的四道屏障
來源: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發布日期:2008-10-24
為了落實縱深防御原則,我們在放射性物質(裂變產物)和環境之間設置了四道屏障,只要其中有一道屏障是完整的,就不會發生放射性物質外泄的事故.
第一道屏障---燃料芯塊

(燃料芯塊)
核裂變產生的放射性物質98%以上滯留在二氧化鈾陶瓷芯塊中,不會釋放出來.
第二道屏障---燃料包殼
燃料芯塊密封在鋯合金包殼內,防止放射性物質進入一回路水中.
第三道屏障---壓力邊界
由核燃料構成的堆芯封閉在壁厚20厘米的鋼質壓力容器內,壓力容器和整個一回路都是耐高壓的,放射性物質不會漏到反應堆廠房中.
第四道屏障---安全殼
反應堆廠房是一個高大的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構筑物,壁厚近1米,內表面加有6毫米厚的鋼襯,防止放射性進入環境.

(燃料包殼)

(壓力邊界)

(安全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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