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核智庫 發布日期:2025-04-27
【俄羅斯聯邦環境、工業與核監督局網站2025年4月21日報道】2025年4月21日,俄羅斯聯邦總統簽署聯邦法案,對《原子能利用法》及《國家監管(監督)與地方監管中法人及個體經營者權利保護法》進行重要修訂。本次立法修訂工作由俄羅斯聯邦環境、工業與核監督局(Rostekhnadzor)牽頭完成,目標是加強核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該法案將于2025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
新法案確立了六項監管機制:一是實施核設施風險評估分級制度,依據風險等級和活動類型制定差異化檢查計劃;二是統一規范監管檢查流程標準,明確檢查結果記錄規范及違規處置程序;三是實施持續性國家監管制度;四是構建覆蓋強制性規范與許可條件履行情況的系統性監測體系;五是完善違規預防措施的組織實施規范;六是授權Rostekhnadzor所屬科研機構專家參與監管活動。
法案特別強化對特殊核設施的安全管控,將核動力船舶及浮動核電站建造企業納入全過程監管范圍。其他新增條款包括:明確要求核設施運營機構建立并持續維護安全文化管理體系,規定管理層與員工須始終將核與輻射安全置于生產經營目標之上;擴展Rostekhnadzor技術支撐職能,新增對核能領域創新技術應用前的安全評估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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