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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放逐的核電自主化:國外核電巨頭憑什么鯨吞中國千億市場?

來源:中國投資咨詢網 發布日期:2015-12-02

     要在全球核電市場占據一席之地,最重要的一點是必須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事實上,在過去的30年中,關于核電到底是該走引進路線還是倚重自主化路線的話題,曾引起廣泛的討論。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政府與企業研究所所長路風,曾帶領團隊在三年時間里對業內資深人士進行了大量訪談,并系統研究世界和中國核電自主化路線,試圖探解中國核電自主化發展的路徑迷局。

 

  以下文章發表于六年前,由路風教授及其團隊所著,原標題為《被放逐的“中國創造”——破解中國核電謎局》。今年是中國核工業創建60周年,在中國核電大發展,并面臨核電大規模走出去的當口,此文的意義在于可以對如何提高核電自主化能力有所反思,以便未來能更好地提升中國核電的競爭力。

  中國核電用三十年的時間走過了“三輪引進”之路:中國核電在1980年代的第一輪發展中確立了以“引進+國產化”為主的路線;1990年代,又經歷了以純粹購買電容為目的第二輪引進;雖然與引進并存的自主發展走了20年,它卻被進入21世紀之后的新一輪核電發展計劃徹底放棄了,2002年末至2003年初所確定的新一輪核電發展路線,再一次是依靠對外引進,而且是比前兩輪引進更徹底的全盤引進。

  國外核電巨頭鯨吞著中國核電建設數百億美元的龐大蛋糕,我們自己擁有的核電技術知識產權卻被日益邊緣化。中國自主創新的道路,為什么在舉國上下的自主創新口號中越走越窄

  1靠引進吸收就真能提升自主化能力雖然國際招標方案當初是以每千瓦1800-1900美元上報中央批準的,但負責引進的國核技公司現在已要求業主準備按2000多美元/千瓦的價格來接盤,而且還附帶了一個令人忐忑不安的條件——“上不封頂”。

  中國能源問題的日益嚴重,發展核電的重要性獲得越來越多的共識。事實上,中國政府在開始制訂“十一五”規劃時,就已經把發展核電列為保證未來能源供應的重要手段。

  但從一開始就引起爭議并出乎許多人意料的是,2002年末至2003年初所確定的新一輪核電發展路線,再一次是依靠對外引進,而且是比前兩輪引進更徹底的全盤引進。以大亞灣核電站為標志,中國核電在1980年代的第一輪發展中確立了以“引進+國產化”為主的路線,但同時也存在著以秦山核電站為標志的自主開發。

  1990年代,中國經歷了以純粹購買電容為目的的第二輪引進,相繼購買了加拿大的重水堆和俄羅斯的壓水堆,并且繼續購買了法國核電站,但同時也開工建設了自主設計的秦山二期核電站。雖然與引進并存的自主發展走了20年,它卻被進入21世紀之后的新一輪核電發展計劃徹底放棄了。

  第三輪引進路線倡導者提出的主要理由是:國內核電站機型“五花八門”的局面嚴重干擾了中國核電技術進步和國產化進程,而秦山二期核電站是參考大亞灣核電站“照貓畫虎”建造的,在事故預防、緩解措施以及防火設計等方面與國際上新的核安全標準還存在差距,已喪失了作為“主力機型”的條件。因此,中國核電必須“采用先進技術,統一技術路線”,直接引進國外最先進的第三代核電站技術,走“一步跨越”的新路。

  這個方針的具體實施方案是:通過國際招標,在國際三代核電機型中選定一種作為中國核電技術的發展方向;先建設4臺招標引進的機組作為“國產化”依托項目;在2010年之前開始實行這種引進機型的批量建設,并于2020年達到4000萬千瓦的目標;其中除了中國已有的11臺機組870萬千瓦,均為引進機型,國內已掌握技術但屬于落后的機型不再建設。

  2004年9月,中國第三代核電站的招標工作正式開始,標志著第三輪引進路線開始實施。但招標談判的時間大大超過預期。2006年12月,招標結果終于公布,美國西屋公司的AP1000成為了最后的贏家。當時媒體廣泛報道,西屋勝出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報價較低,但具體價格說法不一,在每千瓦1000-1500美元之間。

  同月,中美兩國政府簽署了技術轉讓的諒解備忘錄,雙方企業簽署了項目合作備忘錄,并繼續就商務合同進行談判。2007年3月,國家核電技術公司與西屋聯合體在北京簽署第三代核電自主化依托項目核島采購及技術轉讓框架合同,在浙江三門和山東海陽建設四臺AP1000機組。同年5月,負責引進第三代技術的國家核電技術公司正式成立。

  根據官方的定義,這個公司“是經國務院授權,代表國家對外簽約,受讓第三代先進核電技術,實施相關工程設計和項目管理,通過消化吸收再創新形成中國核電技術品牌的主體,是實現第三代核電技術引進、工程建設和自主化發展的主要載體和研發平臺。承擔第三代核電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在不轉移外方責任的條件下,組織外方、項目業主成立項目聯合管理機構,負責核電自主化依托項目核島及其接口等相關工程設計、設備采購和工程建設。”同年7月24日,國核技與西屋在北京簽署了技術引進協議。

  雖然“一步到位,實現跨越”的方針已經開始付諸實踐,但中國核電發展的美好前景并沒有浮現出來,第三輪引進路線僅僅實施了幾年就已顯露出不少問題。

  第一,如果完全依賴這個路線,就不可能完成到2020年建設4000萬千瓦核電能力的規劃目標。引進路線本打算以AP1000來統一中國核電建設的技術路線,即通過購買、復制這種機型來批量建設核電站。

  但是在做出了全盤引進的決定之后,人們才發現,由于AP1000是一個未經實際驗證、甚至尚未設計定型的機型,所以不可能在第一批機組建成并證明能夠安全運行之前進行批量建設。于是到2006年不得不臨時改變初衷,為被他們認為應該放棄的所謂二代技術開了門——批準了一系列采用國內設計的二代改進型核電站上馬,把作為全盤引進理由的“一步跨越”改為了事實上的“兩步走”。

  第二,引進路線很難“統一”中國核電發展的技術路線,只能再次走上“萬國牌”道路。第三輪引進的一個主要政策目標是“統一技術路線”,但購買美國西屋公司AP1000核電站的簽約墨跡未干,中國廣東核電集團就被批準購買了法國的EPR核電站,退出采用AP1000的范圍,原定采用這種堆型的廣東陽江核電站也被代之以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控股的山東海陽核電站。沒有人解釋過突然改變主意的原因是什么。

  有一種局外人比較能夠認同的解釋是,購買核電站涉及大國政治,向多個國家購買是為了平衡大國之間的利益關系。這種解釋不是沒有道理,但如果有道理,也只能在一個前提下才成立——就是中國一定要向外國購買核電站。相反,如果中國的核電發展是走自主路線,那就沒有哪個大國會覺得“不平衡”。事實上,被第三輪引進路線所指責的“國內核電站機型‘五花八門’的局面”恰恰是前兩輪引進的后果,而第三輪引進只能給這種“五花八門”的局面進一步“錦上添花”。

  第三,引進路線的代價空前昂貴。全盤引進的代價一直是一個諱莫如深的話題,一直處于高度保密的狀態。盡管業內人士噤若寒蟬,但隨著具體項目的實施,一些信息無法阻擋地逐漸透露出來:雖然國際招標方案當初是以每千瓦1800-1900美元上報中央批準的,但負責引進的國核技公司現在已要求業主準備按2000多美元/千瓦的價格來接盤,而且還附帶了一個令人忐忑不安的條件——“上不封頂”。如果相關真實數據可以被看作是比較兩條道路的參照系,那么中國依靠引進建設核電的成本至少將是自主建設的三倍。因此,引進路線將使中國發展核電的經濟性受到嚴重質疑。

  第四,引進路線很難引進技術。原來通過購買AP1000引進技術的思路是,先由西屋負技術責任建成首批4臺機組,然后在西屋轉讓技術的基礎上,由中方“獨立設計”幾臺后續機組并由西屋負責“技術把關”,經實際運行驗證后進行批量建設。這種方式存在兩個重要問題:

  “再創新”是在給定的產品設計框架下進行,其內容是放大功率。

  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并沒有置于中國的技術研發經驗基礎之上。負責實施重大專項的國核技剛剛成立一年多,本身并沒有技術能力,它所收編的上海核工程設計院也不具有反應堆開發能力,而是一個長于核電站整體設計的機構,所以國核技不可能成為“研發平臺”。

  中國本來具有核動力技術的研發平臺,但國核技出于自己的利益而將這個項目“私有化”,把具有幾十年經驗積累的其他研發機構排除在重大專項之外,還聲言“不排除國際合作的可能性”——把中國的研發平臺排除在外,不靠“國際合作”又靠誰呢

  技術創新的國際經驗與理論證明,能夠引進技術的必要條件,是引進方具有相當的技術吸收能力,而這種吸收能力只能來源于自主研發的經驗和努力,所以只有將引進活動置于自己的研發經驗基礎之上才能“消化、吸收”外來技術;成功引進技術的根本標志不是引進方能夠按照給定產品設計進行組裝,而是通過引進活動生成和提高了自主推動產品變化的技術能力,所以實現“再創新”的根本標志是在吸收外來技術知識的條件下設計出來不同于原設計的產品。

  由此可見,在AP1000的設計框架下進行復制和放大功率的“再創新”,不可能使中方發展出來開發先進反應堆的技術能力,而引進活動與自主研發經驗基礎的脫節只能給這種結局加上一個“雙保險”。

  第五,引進路線使核電工業體制更加混亂。在以引進AP1000來統一中國核電發展路線的方針下,國核技成為又一個行政壟斷企業。說它是企業,它卻握有罕見的權力:它自己并非投資于核電站的業主,但在與西屋的商務談判中卻把業主排除在外;它沒有開發能力和經驗,因而也不可能是核動力技術的研發平臺,但在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專項時卻把其他有經驗的研發機構排除在外。

  說它是公共管理機構,它卻有自己的經濟利益:在組織引進中,除了代業主決定商務條件,它還要另向業主收取不菲的管理費;在國家已經為引進技術付費之后,它卻要求其他希望分享技術的國有研發機構付錢購買。于是,它先是被賦予對公共資源的壟斷權,然后再將其“私有化”。但這個公司在享受壟斷利益的同時卻不用承擔責任:是業主公司在為它的決策買單。

  “破綻百出”并沒有讓引進路線清醒,不等首臺AP1000機組在2013年建成運轉,它就要從2011年開始這種堆型的批量建設。其實引進派早在2003年就說過:“至于采用先進技術的風險問題,歷來風險都是與利益共存的,不敢吃螃蟹的人,怎能嘗到其鮮美的滋味”但未經任何實際運轉的檢驗就開始批量建設一種新堆型,這種做法在世界核電史上是沒有先例的。

  以上述趨勢為證據,不得不令人懷疑第三輪引進路線正在將中國核電的發展引上一條高風險的道路,雖然實際風險將取決于決策者修正這條路線的靈活程度。這些風險來源于AP1000的技術風險,來源于代價高昂的引進使核電發展喪失合理性的經濟風險,來源于技術路線混亂、體制混亂的風險,更來源于削弱、肢解中國核動力技術能力基礎的風險。

  面對這樣一個發展局面,人們不能不提出一個問題:中國的核電發展為什么非要走全盤引進的路線如果追尋對這個問題的答案,那么任何關心中國核電長遠發展的人都會產生一個揮之不去的困惑:在中國的核工業建立50多年之后,在中國的民用核電工業經歷了30年的發展之后,為什么中國仍然沒有形成能夠獨立發展核電工業的技術能力,甚至連應該怎樣發展核電技術能力的途徑似乎都沒有找到這個困惑是如此的沉重,以至于即使引進的必要性得到證明,它也是無法回避的。

  事實上,第三輪引進路線的被迫修正證明了中國具有發展核電的自主技術能力基礎,因為原本被“槍斃”掉繼而又被迫批準上馬的所謂“二代改進型”核電站,無論在多大程度上借鑒過外國技術,都是中國自主設計的。

  既然具有這種能力基礎,那為什么總是認為中國核電的發展只能從購買外國核電站開始中國核電發展的最佳技術路線是不是只能走將外國的“先進”核電站設計加以“國產化”的道路造成中國核電在過去緩慢發展的原因真的是技術不行還是其他什么因素中國的核電發展到底能不能走自主路線存在這么多的困惑,中國核電的發展似乎只能用“謎局”來形容了。

  2三十多年的戰略顛倒符合技術邏輯和市場邏輯的核電工業結構,正是西方主要國家的核電能夠迅速發展的重要原因。這樣的核電工業包括三個市場主體,即運營核電站的業主公司、負責工程施工的AE公司和核蒸汽供應系統公司。

  具有獨立的核動力技術能力基礎,中國之所以還在核電發展過程中步履蹣跚,其主要障礙不是技術上的,而是戰略和體制上的。這些障礙的本質,是從來沒有把中國核動力工業的發展納入到核電發展的考慮和規劃之中。

  身為核大國的中國在核電發展上步履蹣跚,其根本障礙不在技術,而在于戰略和體制。從現象上看,以往中國核電發展緩慢的直接原因是造價昂貴,與常規電力相比缺乏優勢;昂貴的直接原因是過多地依靠引進,而引進的理由是中國的技術不行。但為什么經過30多年的發展,中國的核電技術還是差強人意分析三十年的歷史,答案很簡單:不是真的技術不行,而是主導了核電發展的引進路線從來沒有把中國核動力技術的發展,列入發展核電的考慮和規劃之中。

  三輪引進路線都是只從對核能需求的角度出發,把興建電站增加電容作為核電發展的唯一業績指標。在技術供應方面,他們把“技術”等同于現成的產品,認為購買外國核電站就是“引進技術”,卻無視一個被各核電大國的經驗所證明的規律:一國核電健康發展的能力基礎是本國核動力工業的發展——技術驅動型的美國如此,需求拉動型的法國如此,通過引進追求自主的日本、韓國也是如此——特別是日本,也是引進起家,但現在已經控制了幾家全球領先的核電技術企業,包括西屋。

  與這些國家相反,中國在國家層次上從來沒有形成過同時考慮需求和供給兩個方面的核能戰略,幾乎所有影響了中國核電發展過程的重要決策都是從增加電容的局部利益做出的。

  從計劃經濟繼承下來的體制問題不能全部歸咎于引進路線。但如何改革核電工業體制,要受制于發展核電的戰略。由于每一輪發展核電的主旋律都是以行政手段推行引進路線,從而忽略本國核能技術的發展,所以對采取什么樣的組織形式才能使中國的核工業基礎為核電發展服務這樣重要的問題,從來沒有過嚴肅的討論。于是,缺乏改革的思路和動力,再加上沿襲下來的行政壟斷,使中國至今沒有形成符合技術邏輯和市場邏輯的核電工業體制。歷史說明了這些問題。

  中國核電的發展可以追溯到1970年,周恩來總理于那年2月8日做出要發展核電的指示。雖然以“728工程”命名的第一個核電站項目早于1974年就被批準上馬,但由于在被封鎖條件下自行研制的技術難度和核工業內部的爭議,該工程的實際建設一直拖到了改革開放階段。

  1970年代末,核電發展從增加電力供應的需求角度產生了新的動力,推動這個進程的主角是負責電力供應的政府部門。1977年,中法兩國政府達成協議,由法國提供貸款與中國進行經濟技術合作,其中包括一座核電站。新的行動者——電力部和一機部——主張下馬“728工程”,轉而引進法國90萬千瓦的核電站,理由是前者的30萬千瓦容量太小;而二機部則主張工程繼續干下去。由于國家預算中的電站建設資金全部由水電部掌握,所以電力供應部門成為第一輪核電發展的主導部門。

  雖然70年代末的經濟調整迫使擬議購買法國技術的蘇南核電站下馬,但廣東與香港合資的核電站項目因另辟融資渠道而在1982年獲得批準,并被納入水電部的主管之下。在那個渴望外資和技術的年代,廣東核電站因成為最大的合資項目而得到國家領導人的支持。同時,由核工業部主管的“728工程”也在照顧歷史的條件下被保留下來,由國務院領導確定為采用壓水堆,工程定點浙江海鹽縣的秦山,正式命名為秦山核電站。但因為獲批的條件是“30萬千瓦的核電站就此一個,下不為例”,所以秦山一期并不構成“路線”。

  1983年3月,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專門討論核電問題。會議充滿樂觀地決定,未來要大力發展核電,到20世紀末建成1000萬千瓦,先建三套:廣東、華東、東北各一套;要與法國談三套,并談技術轉讓;同時試探向前蘇聯購買核電設備的可能性。

  那年初,根據國務院的安排,國家科委牽頭聯合國家計委在北京回龍觀飯店召開技術政策論證會,會后編制的《核能發展技術政策要點》經國務院批準,確立了核電高起點起步,技貿結合、引進國外百萬千瓦級壓水堆先進技術的方針。

  至此,第一輪引進路線形成,其主要特征是把建設核電站當作發展核電的全部內容;雖然也強調對“引進技術”的“國產化”,但主要指的是設備的國產化,對如何掌握核電技術的問題卻語焉不詳。

  1980年代中期,以秦山一期和大亞灣兩個核電站相繼開工為標志,中國的核電建設終于起步。回顧歷史,從增加電容的需求角度所形成的引進路線確實推動了中國核電的發展,但這個功績不能掩蓋相伴的缺陷——它也確實沒有引進什么技術。

  當時在大亞灣項目的技術引進主導權上,電、機、核“三套馬車”又開始新一輪爭執,致使國務院把電站引進和技術引進的主導權一分為二,分別交給了水電部和機械部。其結果:對技術沒有興趣的水電部急于工程上馬,機械部又不懂核電站最關鍵的反應堆系統,而已經獲得設備采購合同的法方在技術轉讓談判中日趨強硬,導致談判失敗。大亞灣最后不過是一個法方負責的“交鑰匙工程”。

  到1985年,國家降低了發展核電的調門,從原來的“要大力發展核電”轉變為“本世紀以火電為主,逐步加大水電的比重,核電是一個補充”。與此相應的是體制變化。1986年,國務院決定把核電站全部交給核工業部主管,大亞灣的主管部門也由水電部改為核工業部;同時把準備從聯邦德國引進的兩臺90萬千瓦核電機組改為在秦山擴建兩臺60萬千瓦壓水堆機組,這既是出于外匯平衡的考慮,也是因為當時中國通過引進技術具備了60萬千瓦發電設備的能力,把核電機組改為60萬千瓦可以提高整個項目的國產化水平。

  前兩輪引進路線在引進技術上的失敗反映了一個影響深遠的事實:中國從來沒有在核能方面形成過國家戰略,從來沒有把發展本國核動力工業納入核電發展的考慮和規劃之中。不錯,中國核工業由于傳統重點是核武器開發而在民用核電方面缺乏經驗,但正如兩期秦山核電站建設所證明的,它并非沒有核電技術能力的基礎,問題是決策者從來沒有想過如何發展這個基礎。

  1985年,主管核電的國務院領導在一次講話中說,“核工業部的‘軍轉民’,主要任務是為核電站提供核燃料。”既然如此,中國的核動力技術當然就與核電發展沒有關系了。在短期內,引進似乎推動了核電的較快發展,但三十年下來,依賴引進而忽視自主技術能力的發展,則成為制約核電發展的主要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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