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丨《核電工程定額管理暫行辦法》解讀
來源: 國家能源局
發布日期:2025-05-22
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了《核電工程管理暫行辦法》(國能發核電規〔2025〕42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現就《暫行辦法》的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等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定額是指在正常施工條件下完成規定計量單位的合格建筑安裝工程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施工機具臺班、工期天數及相關費率等的數量基準。核電工程定額是核電工程編制投資估算、設計概算和最高投標限價的依據,對合理確定核電工程造價,規范核電建設市場秩序,更好保障核電工程質量等具有重要意義,是核電行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為加強核電工程定額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核電行業實際,形成了《暫行辦法》。
二、主要內容
《暫行辦法》共14條。
第1-3條明確了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和原則,強調加強核電工程定額管理,規范核電建設市場秩序,合理確定核電工程造價,維護國家利益和核電建設各方的合法權益,保障工程質量,確保核電萬無一失。
第4-7條規定了“國家能源局—定額總站—定額分站”三級管理體系的職責定位及分工,國家能源局履行管理與監督職責,成立專家委員會負責相關技術審查工作,委托相關單位承擔定額總站及分站的相關技術支撐工作。
第8-10條規定了定額編制工作程序,包括工作準備、編制初稿、征求意見、技術審查、批準發布等環節,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第11-12條要求定額總站及分站依據本辦法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并規定定額由國家能源局批準后,由定額總站委托正式出版單位出版。
第13-14條規定了解釋權和有效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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